共筑中华民族共同体,法治护航团结路——学院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专题学习会

发布日期:2026-06-25 信息来源:学生工作处 作者:张雅婷 字号:[ 大 中 小 ]

6月24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民族工作决策部署,夯实校园民族团结法治基础,强化师生民族团结法治意识,推动民族团结进步法治精神入脑入心、落地见效,学院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专题学习会议。学生工作处主任徐晓明作专题解读,党委委员、副院长吕金卫出席会议,全体班主任、学生工作处工作人员全员参会。

会上,徐晓明主任对该部法律进行系统、深入的专题解读。他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是我国民族法治建设的里程碑成果,为新时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坚实法治保障,是推动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法治遵循。本法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核心理念,坚守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根本原则,为校园民族教育与学生管理工作明确法治方向、划定工作准则。

宣讲过程中,徐晓明简要介绍法律立法背景与审议历程,凸显其凝聚各界共识、汇集全民智慧的立法价值。同时,紧密结合学院思政教育、日常管理、服务保障以及少数民族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实际,聚焦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各族学生权益保障、少数民族学生规范化管理等核心条文开展针对性解读。结合校园育人工作,会议明确多项常态化落地举措:将该法纳入班级思政学习清单,常态化开展民族团结主题班会、法治宣讲与民族文化交流活动;建立少数民族学生常态化谈心谈话与一对一帮扶机制,动态掌握学生思想、学习与生活状况;完善校园管理细则,畅通权益反馈渠道,搭建各族学生交融互助、共同成长的平台。会议要求全体学工人员与班主任细化少数民族学生教育、管理与暖心服务,化解校园民族交往问题,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

副院长吕金卫作总结讲话。他强调,民族团结教育是学院立德树人工作的重要抓手,全体学工队伍要以本次学习为契机,深学细悟法律核心要义,将法治理念转化为常态化育人实践,扎实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用心守护各族学生团结和睦的校园氛围,全力打造“中华民族一家亲”的和谐育人环境。

本次学习会主题鲜明、内容务实、贴合岗位实操,有效提升了学工队伍民族团结法治素养与少数民族学生精细化管理能力。与会人员纷纷表示,将切实转化学习成果,班主任将法治教育融入日常班级管理,精准落实少数民族学生帮扶引导工作;学工处将细化服务管理举措,依法保障各族学生合法权益。全体人员将凝心聚力、履职尽责,以法治力量护航校园民族团结建设,持续优化少数民族学生管理服务模式,巩固团结互助的校园民族关系,为学院育人高质量发展贡献学工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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